?????? ?? ???? ????? ?????? ?? ????? ??????? ??????? m.nhdvg.cn / 15:22:27 2018-03-19
【2018兩會·改革新征程】蘇丹專家:習近平書寫中國領導人史上新篇章 作者:中央編譯局蘇丹籍專家 葉海亞 3月17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習近平再次當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和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當日,新當選的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進行了憲法宣誓。成為自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來,首位上任時進行憲法宣誓的中國國家主席,在中國領導人歷史上書寫了新篇章。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憲法修正案,將憲法第二十七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照法律規(guī)定公開進行憲法宣誓。”六天后,習近平在宣誓中說:“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jiān)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強國努力奮斗!” 根據(jù)憲法修正案的規(guī)定,新當選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zhàn)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王岐山都在習近平之后進行了同樣的憲法宣誓,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和秘書長集體進行了憲法宣誓。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月24日表決通過決定,對憲法宣誓制度相關規(guī)定作出適當修改。在有關條款中還增加了與監(jiān)察委員會有關的內(nèi)容,明確監(jiān)察委員會組成人員依法產(chǎn)生后也應當進行憲法宣誓。 對憲法宣誓制度的修改還包括對誓詞的修改,增加了“美麗”、“現(xiàn)代化”和“強”這幾個形容詞。這一修改并沒有改變誓詞的大部分內(nèi)容,僅是把最后一句改為“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強國努力奮斗!”誓詞修改后的內(nèi)容與中國共產(chǎn)黨在去年十月份召開的十九大上提出的國家發(fā)展新目標相一致。 2015年7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根據(jù)決定,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照法律規(guī)定公開進行憲法宣誓,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 值得一提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是1954年誕生的,中國現(xiàn)行的憲法是1982年通過的,在1982年版本基礎上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進行了五次修改。最近一次修改是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通過的,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指導理論載入憲法。 2018年3月10日,習近平要求領導干部要堅持法治、反對人治,對憲法法律始終保持敬畏之心,帶頭在憲法法律范圍內(nèi)活動。 習近平進行憲法宣誓是中國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的重要體現(xiàn),承諾忠于憲法對于建設法治國家、增強民眾憲法意識都非常重要,彰顯了憲法是國家根本法的地位。 習近平帶頭進行憲法宣誓,傳遞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絕無例外的信息,這顯示了中國領導層對法治的堅持,而這也是中國現(xiàn)代化征程上的一種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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